60年前: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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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第二段开始《独立宣言》。对于非裔美国人来说,我们知道情况并非如此,尤其是在教育方面。1952-1953年,一群堪萨斯州托皮卡的父母和他们的孩子来到了这里美国最高法院这将挑战教育不平等。六十年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仍然是为公民权利在美国。

1896年,最高法院普莱西诉弗格森裁定《宪法》关于种族隔离的“隔离但平等”原则和《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第十四条修正案五十八年过去了,“隔离但平等”成为美国的法律,不仅在学校,而且在住房、交通和娱乐方面,为基于种族的歧视辩护

瑟古德·马歇尔一起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他接受了布朗案,一个结合了学校种族隔离诉讼的案件,并在最高法院进行了辩论。5月17日布朗的庆祝活动1954年,最高法院以9比0的结果裁定“隔离但平等”违宪。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法院的意见书写道,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公共教育领域,“隔离但平等”的原则没有立足之地。分开的教育设施本质上是不平等的。”

布朗改变了民权历史。它为美好铺平了道路詹姆斯梅瑞迪斯,Ruby的桥梁-不太好-那个小石城整合危机,乔治·华莱士站在学校门口。60年听起来可能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但布朗的影响仍在继续。利用图书馆和它的许多资源,花时间了解更多关于布朗决定和自1954年以来美国教育系统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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